Monthly Archives: March 2010

神對門徒所負的責任就像牧羊人 –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

約翰福音第十章將這個描述作了最詳盡的發揮,這是新約聖經對「引導」最具啟發性的描述。耶穌清楚地敘述了祂對門徒所負的責任,就好像牧羊人對他的羊群所負的責任一樣。這責任顯然包含了「引導」。 有兩個因素,使得牧人的這個比喻特別能夠激勵那些尋求神旨意的人。第一個因素是牧人的本性。當時巴勒斯坦的牧羊人不僅體恤他的羊群,並且有堅定的領導力。牧羊人對他的羊群有絕對的主導權,並對於確保羊群能夠平安地遊走於青草地,負有完全的責任。第二個因素是羊的天性。在所有的動物中,羊是出了名的笨──是一種沒甚麼方向敢感的動物,若沒有牧人的引導簡直就無法認路。羊必須完全依賴牧羊人。 神知道,我們就像羊一般,不知該往哪裡去,也會在找尋正路時經歷到極大的徬徨與困惑。然而,縱使我們會面臨徬徨與困惑,神仍會以祂至高非凡的主導權引導我們。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,第5章 或出或入神都引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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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尚未懇求時神就引導? –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

如果我們閱讀聖經中神以超自然方式引導的許多例子,就會發現一件有趣的事實。在大多數的情形中,甚至在人尚未懇求時,神就出人意外地干預其中,引導當事人。以摩西為例,當他在看守岳父的羊群時,神呼召他帶領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(出三)。 這些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將被賦予領導的重責大任。他們只是盡自己的本分,執行日常的職責,甚至在他們還未尋求特別的帶領時,神就主動地向他們啟示祂的旨意了。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,第5章 或出或入神都引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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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心的根基 –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

很遺憾,普遍對「引導」的討論都令我們覺得:神的引導似乎取決於我們對神旨意的理解能力。但卻不了解,「引導」終究是神的問題,我們可以不必擔心。 我們應盡的責任,就是要絕對相信神會主動引導那些敞開心門、準備接受祂引導的人。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,第5章 或出或入神都引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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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知將來的事有害無益? –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

為甚麼明白自己將來的事可能有害: 第一:明白將來的事可能會使我們癱瘓無力。這正是掃羅求助巫術交鬼的經驗。知道自己滅亡的日子將近,因而嚇得全身發軟、動彈不得(撒上二十八20)。許多時候,若完全知道神要引導我們進入的景況中、會遇見甚麼困難,我們將會因畏懼而退縮。神一方面藉著賜予訊息引導我們,也同樣以保留訊息引導我們! 第二,知道未來的事可能阻攔我們凡事順服神,覺得好像把神「定裝」了──即使不順服,也不會妨礙神完成祂的計畫。 第三,也可能會阻礙我們凡事信靠神,可能就沒有機會在每一步尋求新的帶領時、不得不交託倚靠神時,操練信心的品格。 第四,可能會阻礙神所賜給我們作決策之能力的成長。 第五,倘若知道「未來的事不會造成其他負面的影響」,我們很可能會覺得生活沒有新鮮感。「知道未來是何種情況」會造成我們失去好奇心,而不再繼續對生命的歷程有所期待。 第六,神創造我們的思考,使它在一次只處理一項資訊時,能發揮最佳效力。惟有接受神逐步的啟示,才能產生最佳的思考力。 除非神主動向我們啟示未來,否則,預知將來的事只是有害無益。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,第4章 峰迴路轉的可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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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神的計劃」與「神的願望」 –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

在新約聖經中提到我們有明白或遵行神旨意之責任時,希臘文總是以thelēma一字來表示旨意。通常,它指的並不是神堅決的意圖,而只是祂的希望或渴望,需要我們的配合才能達成。還有一個希臘文boulē,有時被翻譯成定旨,是指神不變的計劃。無論我們是否協力來完成它,這個計劃終必實現。耶穌是「按著神的定旨(boulē)先見」被交與人(徒二23)。但在新約聖經中卻沒有任何經文指示,在我們個人的抉擇中應當尋求神的「定旨」(boulē)。 在新約聖經中也沒有任何經文教導我們,要試圖去明瞭有關自己未來的事情。也許,有人會認為,保羅是有這樣的主張,因為他鼓勵信徒要追求預言的恩賜。但是,這個恩賜很可能並不是指預測未來、而是指「明辨聖經真理的能力」。 儘管新約聖經並沒有鼓勵我們試圖去明白未來之事,舊約聖經卻對這種行為提出強烈的警告。在整個舊約聖經當中,就有多處經文提到神定罪算命之行為。以色列王掃羅透過算命師試圖去明白未來之事,這是導致他滅亡的因素之一(歷代志上十13-14)。 基督徒不應企圖預知個人未來之事。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,第4章 峰迴路轉的可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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尋求新的亮光 –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

使徒行傳十六6-40,保羅與他的同工兩次企圖到外地宣教,卻受到阻撓。 保羅的異象本身只不過是他「路上的光」,並非我們可能期待的那種引導方式──面面俱到而不失誤,像萬靈丹一般能解決一切問題。它只是催促保羅要往馬其頓去,並沒有告訴他到了那裡會發生甚麼事,或需要他作甚麼。因此保羅可以自由地(其實是受責任感的驅使)尋求進一步的亮光,甚至從他進一步所接受到的亮光來修正起初的異象。他不堅持去找尋異象中的這位同工,而是將心力放在與婦人傳道上。在馬其頓出人意料地短暫停留之後,他仍有離開此地的自由。 從保羅所經歷的這個異象中學到:無論神對我們進入一項事工或職業的帶領,有多麼明確或多麼具有戲劇性,我們仍有自由去尋求進一步的亮光,甚至,以所得著之新的領受再度思考前面的方向。即使擁有超自然異象的特殊經驗,仍要經過自己內在的過濾來理解這個異象──很可能保羅即是用這種方式來看待夢中人。 面對服事、就業或婚姻關係,要踏出重要的一步之前,不要無止境等待神給我們戲劇性或明確的帶領。重要的是,縱使一切外在因素都還不明朗,我們仍須按著所知道的資訊往前行動。惟有向前邁進,才能清楚神進一步的帶領。 總之,不要以為神會賜下啟示多餘智慧,帶領我們走下一步。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,第4章 峰迴路轉的可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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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呼召是畢生的? –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

許多基督徒斷定自己「確實」已從神領受了呼召。若當時心裡的感動與其恩賜及理想相符合,又遇到適合的機會,就不會有特別的問題產生。但倘若情況不能如此順利,就常會感到失望與幻滅,不敢繼續對信心採取任何更重要的行動。 也有人產生一種典型的反應,就是對神感到忿怒,因祂沒有貫徹祂的「應許」、沒有預備合適的機會,因為當某人似乎得著了神的呼召時,他(她)便將所得的呼召告知其他人。後來當感覺或情況有所改變,其他人可能不會讓他(她)那麼輕易過關,因此,這人心中的罪惡感與困惑變得更深、更複雜了。會產生這樣的問題,是因為許多基督徒認為神的呼召,通常就是畢生的命令。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,第3章 剛好夠用的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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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神的引導上落入挫折與失望之中 –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

當我們心中抱持「神會藉由祂的引導,賜予我們洞見未來的能力」這種想法時,往往會落入挫折與失望之中。 這種想法會使許多人在面臨採取重要行動時,產生許多不必要的矛盾。甚至當已有了確鑿的驗證,該是作決定的時候,仍裹足不前,惟恐神的引導還不夠清楚;一旦作了決定,也容易對所作的決定喪失信心。許多人對自己的現況缺乏信心(即使目前可能正處於合神心意的狀態),因為他們還未得著神的呼召或戲劇性的引導。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,第3章 剛好夠用的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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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好夠用的光 –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

神引導祂的百姓,並不是將未來的事充分詳盡地向他們顯示,而只是逐步地啟示,一次只能洞察一件事情。 神的確賜給我們對明白祂旨意所需的一切資訊。祂供應往前跨越一步所需的一切洞察力。 「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」(詩一一九105)。神是在祂的兒女面臨抉擇時,賜予光的那位──的確是決定性的光──但仍然有限。只有在保持向前邁進時,才能夠得著走下一步所需的亮光。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,第3章 剛好夠用的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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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要負起謹慎作決定的責任 –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

在神的引導中,我們時常不清楚,應該期待得到多少訊息。通常,我們期待太多從神而來的亮光,過於實際跨出信心的下一步可能的需要。 藉著聖經,我們學習通曉神引導的原則,因為聖經教導我們「如何尋求神的旨意」。透過聖經,我們可以學習道德的原則,而這些原則在明白何為神的旨意時,是不可規避的。 我們不應期望個人抉擇的最終答案會奇蹟般地浮現於經文中,且該避免以類似水晶球占卜的方式閱讀聖經,這種方法乃是企圖為我們所面臨的困難抉擇,找尋簡單的答案,並且試圖去逃避神要我們負起謹慎作決定的責任。 史密斯:《明白神旨意》,第2章 非關道德亦難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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